The Double life of Marguerite

逝者如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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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光下流血的油菜花 @ 2006-10-10 21:54

媚俗一词最早是谁说的已无从考究,但真正让这一词意义深刻、众人皆知的只一人——米兰·昆德拉。

想想我今天媚俗了没有,well,早上上《免疫学》课时我装作很合群的样子跟室友做一块,因为几乎所有同学都是有伴儿坐一起听课的,虽然跟她们坐一起觉得很无聊和受限制,但为了表现合群,我要违背自己的意愿;上完课回到寝室,看自己的博客发现访问量太小了,于是在论坛自己的文章结尾都加上一句:“我的博客:http://betty516.yculblog.com/”;后来还发了一篇文章,就是前面写的《华山医院治疗粉刺的处方》,说实话,我不是个乐意助人的人(说这话不会有很多棍棒朝头上劈来吧),想着让自己博客人气多一点而已,为此还特意在后面加了两个tag贴;晚上在宿舍走廊里碰到一同学,这人我着实不喜欢,但我必须表现得很友善,显出媚俗的问候:“你晚饭吃了吗?”虽然她有没有吃饭跟我没有屁大的关系。

好,现在不说我那点破事了,小谈一回米兰·昆德拉的“媚俗”。

昆德拉大哥在他的《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》第六章《伟大的进军中》有几篇论媚俗,由于他的话比较晦涩难懂,且不好断章取义,就完整贴出(重点在蓝色的句子):

 

十年后(这时她住在美国),萨宾娜朋友之一,一位美国参议员,用他的大轿车带她出去兜风。他的四个孩子在车后座跳上蹦下。参议员把车停在一个带有人造滑冰场的体育馆前面,四个孩子从车上跳出来,开始在四周宽阔的草坪上跑起来。参议员坐在方向盘后,美美地看着那四个活蹦乱跳的小身影,对萨宾娜说:看看他们吧,他用手臂划了个圆圈,把运动场、草地以及孩子都划在圈里,瞧,这就是我所说的幸福。”  
  

他的话里面,不仅有看着孩子奔跑和绿草生长的欢欣,还有对一个来自共产党国家的难民的深深理解。参议员深信,在那个国家里是不会有绿草生长和孩子奔跑的。  
  

一瞬间,萨宾娜的脑子中闪现过一个幻影:这位参议员正站在布拉格广场的一个检阅台上。他脸上的微笑,就是那些当权者在高高的检阅台上,对下面带着同样笑容的游行公民发出的笑。 
  

参议员怎么知道孩子就意昧着幸福?他能看透他们的灵魂?如果此刻他们都不见了,其中三个向第四个扑过去并狠狠揍他,那又意味着什么?  
  

参议员只有一条理由对他有利:他的感情。当心灵在说话,理智总是出来高深反对。而在媚俗的王国里,心灵的专政是最高的统治。 

 

媚俗所引起的感情是一种大众可以分享的东西。媚俗可以无须依赖某种非同寻常的情势,是铭刻在人们记忆中的某些基本印象把它派生出来的:忘恩负义的女儿,被冷落了的父亲,草地上奔跑的孩子,被出卖的祖国,第一次恋情。

 

媚俗让人接连产生两滴感动得眼泪,第一滴眼泪说:瞧着草坪上奔跑的孩子们,真美啊!

 

第二滴眼泪说:看到孩子们在草坪上奔跑,跟全人类一起被感动,真美啊!

 

只有第二滴眼泪才是媚俗成其为媚俗。

 

人类的博爱都只能是建立在媚俗的基础上。

 

 

没有人比政治家更深谙这一点。只要附近有一架  照相机,一见到孩子,他们就会跑过去把他抱在怀中,亲他的脸蛋儿。媚俗,就是所有政治家,所有政治运动的美学理想。

 

在一个多种流派并存、多种势力互相抵消、互相制约的社会里,多少还可以摆脱媚俗的专横;个人可以维护自己的个性,艺术家可以创造出不同凡响的作品。但是在某个政治运动独霸整个权力的地方,人们便一下置身于极权的媚俗之王国。

 

我说“极权”,那是有损于媚俗的一切,必被清除出生活:任何个人主义的表现(因为任何的不协调,就是啐在笑吟吟的、博爱之脸面上的一口痰)、任何怀疑(因为一个人往往从怀疑一个最小的细节开始,最终会怀疑生活本身)、任何嘲讽(因为在媚俗之王国,一切都要严肃对待),甚至是抛弃家庭的母亲,爱男人胜于爱女人的男人,都是有损媚俗的行为,因为这就威胁着那具神圣不可侵犯的媚俗的统治。

 

 

昆德拉大哥已经把媚俗说得很透彻,上升到国家、政治的层面,但也许朋友们还不是很明白,鄙人出来说说我们自己的媚俗:

媚俗就是你不能有个性,如果有最好隐藏起来,也就是不要当出头鸟,要合群,要符合标准,遵守规范(无论明文的和潜在的),否则别人就会认为你是异端,会把你驱逐出他们的群体,若你够牛,你的国家都认为你是异端,那你可能会被逐出你的国家甚至这个世界。

从小我们就学会了媚俗,小时候写的文章,觉悟高的同学知道如果在作文里写“我热爱我们伟大的祖国/领袖毛主席”、“我以后要像**一样当一个服务于社会主义的科学家/文学家/人民公仆……”等表现自己对极权的媚俗,一定能得高分。

现在我们学会了填志愿要填热门专业;大伙儿都有BF或者GF的时候,你也会去苦苦追寻;大家都看安妮宝贝韩寒、都听周杰伦蔡依玲、都看《无极》《夜宴》、吃麦当劳肯德基,你的书桌上也会有一本这样的畅销书,否则别人聊这些作品时你不知道,岂不是很没文化,你也会哼两句最流行的歌曲,以表示你不落伍,你也会千方百计看看大片,即使很烂也可以聊天时跟大家一起骂导演,也会在闹哄哄的麦当劳大叔肯德基爷爷店里大嚼炸鸡腿,多少可以说明你在饮食上已经和国际接轨。

    媚俗的事太多了,说也说不完,而刚刚我又做了件媚俗的事,我把当红的作家昆德拉大哥的文章给请过来,以提升博客的人气,再说了,人家都在谈米兰·昆德拉,我也要表现的时髦些、有文化些嘛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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